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支持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10個理由


  1. 省錢
    1. 根據美國的研究,有死刑的州花在死刑的費用遠遠超過沒有死刑的州花在終身監禁的費用,因為死刑訴訟的高成本與關押的獄政成本一比較,貴非常多,且只要求刑死刑就必須經歷這些高成本,無論最終有無定罪或刑期為死刑。而台灣針對死刑也有特殊的訴訟流程,可以確定成本也必然非常昂貴。

      我想大多數人都不了解這個事實,就是司法成本是非常非常高的,因為需要很多專業度極高的人花非常多的時間資源去走訴訟流程。

      記住,保留死刑遠比養犯人一輩子貴很多。
  2. 改善國際組織對台灣的人權狀況評估
    1. 我國已經簽署了兩公約,本應該照章行事,但卻因繼續執行死刑而違背政府對這些組織的承諾。我們可以思考為什麼先進國家會在民意不支持的情況下走向廢除死刑,國外同樣有對於死刑的非常多爭議與相關研究,但最終他們的結論是廢除死刑,我們不應該為廢除而廢除,但絕對要搞清楚為什麼這些國家都這麼努力的推動其他國家也廢除死刑。

      不要忘了一件事,支持死刑是人性,為什麼在法律上學有專精的人居然違反人性認為廢除死刑才是合理的?一定有一些理由讓他們克服自己的人性障礙。
  3. 避免恐龍法官有太大權力亂判
    1. 最有趣的邏輯就是,司法無能,不能廢除死刑,這完完全全是反邏輯,卻看到許多台灣人使用這種邏輯,正因為司法無能,所以我們應該減少他們犯錯時所能夠造成的破壞,而不是讓他們手中繼續持有核子武器。
  4. 讓政府沒辦法再利用死刑轉移焦點
    1. 對司法質疑的時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槍決幾個人,高度支持死刑的社會大眾往往會拍手叫好,然後就忘記了真正需要處理的弱勢教育,犯罪防制問題,司法問題,受害者保護等等相關問題。
      這幾十年,政府似乎有利用這個方式的傾向。
  5. 嚇阻那些害怕被關到死的潛在犯罪者
    1. 死刑絕對有嚇阻力,但是在許多研究中,嚇阻力跟終身監禁相較之下無法比出高下,因此沒有必要保留一個沒有更多好處,卻保證有更多壞處的一種刑度。
      在某些訪問死刑犯的文章中,不只一名死刑犯有求速死的心理,世界上有人害怕死刑多過終身監禁,就必然有害怕終身監禁勝過死刑的人類。
  6. 不讓想追求死刑的犯罪者得逞
    1. 鄭捷,殺女童的龔姓嫌犯已經證明了,死刑無法攔阻某些人類,他們甚至是為了死刑而犯罪,我們要保留死刑使這種犯罪繼續發生嗎?
  7. 從此不需要再有人需要承擔劊子手的重擔
    1. 法警必須執行國家的判決,當國家的判決錯了,這些法警也得背負殺人的重擔。而殺人從來就不是簡單的事,即便是合法殺人。

      由於台灣不像美國是公開處刑過程的,所以這點很可惜,因為我很明確的知道,當台灣處刑的過程可以公開播映的時候,也是民眾會開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的時候。因為我們不再像幾千年前的人類會在殺人的時候歡呼為樂。
  8. 避免犯罪者涉及的其他案件真相不明
    1. 許多死刑犯不單單有一兩件案子,往往涉入許多案件,甚至自己也忘記有哪些,如果未來有相關案件審理,而此犯罪者為證人或共犯可協助釐清真相,從此不用擔心真相因死刑而消失湮滅。
  9. 冤枉者可以有更多時間找新證據翻案
    1. 終身監禁將多出幾十年的時間讓誤判者有機會翻案,也許不是完美,但比保留死刑好一點。如果被判死刑者已經執行了,就會讓更少人去找尋翻案證據,因為就算你找到了,也沒有任何意義了,江國慶的家屬環境還可以,而且意志堅定了幾十年,這種情況少之又少。
  10. 只有冤獄沒有冤殺
    1. 冤獄可以在翻案後取得金錢賠償,但誤判死刑的被執行者就沒有辦法從墳墓裡爬出來接受賠償金了。

      這絕對是廢除死刑最大的好處,把罪大惡極者用終身監禁永遠與社會隔離,保留了可能無辜者的翻案時間與生命,不再會有冤死只會有冤獄,我們暫時找不到最完美的方式作為最高刑罰,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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