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被太太感動的我

今天我收到太太在媽媽學校寫的信,我知道對於她來說,寫這麼長一封信是件不容易的事,願意為了改變自己付上努力真的很值得鼓勵,內容寫道我對她的付出,她很感激,也謝謝我等等,看到一半就覺得今天隱形眼鏡的含水量實在太高了,害我眼睛都霧霧的。

自認為是一位任勞任怨的丈夫,愛家愛孩子的爸爸,也許從實際的層面是如此,但在心靈溝通的層面似乎卻很缺乏,只說不做是不好的,但只做不說,甚至暗地裡是咬牙忍耐的做了,雖然實際面上有幫助,但也在自己的心靈裡不斷的打上苦毒的種子,有一天一旦有了適當養分水分就會一夜萌發,導致夫妻的關係破裂,也讓親子間緊張。

前一陣子,不就是如此嗎?太太懷孕又流產期間的壓力與心情起伏,家庭投資目標的不如預期,身體幾個月以來的受傷不適,小麥在學校的一些教養問題,種種無法逆料的狀況一一出現,導致今年的計畫均一一落空,我稱之為瑣碎的不快,沒有一件事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一根根看似輕如鴻毛的稻草,卻在不斷累積之後,對心理產生巨大的失控效果,神總是會在我自以為驕傲的時刻,投下難堪痛苦來教導我。

與太太經歷了一個多月的衝突,冷戰,最終和好,我的心情也從怨恨,苦毒,憤怒中逃開來,自己所設下的對家庭對太太對孩子的各種標準也是綁缚自己的繩索,困住自己也困住太太孩子,最終探究內心,仍是無法將生命的主權交託給神,不斷的在人的方法與神的方法之間掙扎,要放下這些唯有把不能掌握的交託給神,不這麼做,只會把勞苦重擔不斷的累積在自己肩上,走上最終被壓垮的道路而不自知。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反分裂法與台灣關係法哪一套是只存在紙上的法律?

反分裂法第三條內文中有: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那麼臺灣關係法不就在打中國政府的臉?

臺灣關係法 

第二條內容節錄:

3.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to make clear that the United States decision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sts upon the expectation that the future of Taiwan will be determined by peaceful means;

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to consider any effort to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aiwan by other than peaceful means, including by boycotts or embargoes, a threat to the peace and security of the Western Pacific area and of grave concern to the United States;

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
to provide Taiwan with arms of a defensive character; and

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to maintai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sist any resort to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that would jeopardize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第三條.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No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ct shall contravene the interes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human rights, especially with respect to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approximately eighteen million inhabitants of Taiwan. The preservation and enhancement of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people on Taiwan are hereby reaffirmed as obj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法律如果不能實踐就是廢紙。

目前看起來至少反分裂法第三條是紙上法律。

而台灣關係法到目前為止每一條都被美國政府持續運作中。

另外,有理性的正常人也會心知肚明,中國政府不會因為台灣不台獨就不攻擊台灣,從來就沒有公開官方宣稱過台灣不台獨就不攻擊。也就是說,你台獨我打你,你不台獨我也可能打你,你自己看著辦吧。

假設從1949中國就侵略占領了台灣,那麼每一次中美的衝突,美國的航空母艦就會在台灣周邊海域出沒,台灣島也會變成中國的飛彈基地與海軍基地大本營,台灣既然無法選擇要變成武器試驗場,只能選被哪一國打比較不痛苦而已。

根據中國人的西瓜偎大邊邏輯,中國那麼厲害那麼有錢那麼強大,台灣不能不聽話?但偏偏按照這種邏輯,台灣被迫必須要選擇美國。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比不上美國強大有錢和厲害。所以強國人要用這條邏輯,麻煩先在大多數領域超越美國再來聊,尤其是您們最引以為傲的軍事實力和GDP。

如果按照人情義理的邏輯,誰是可信賴可靠講信用的老大,我們台灣小弟就應該好好跟著的邏輯,我們也得被迫選擇美國,因為到目前為止的歷史事實告訴我們,中國政府當年對西藏政府不講信用,簽了和平協議一樣被武力占領,原有制度一樣被破壞,如今則對香港不講信用,所謂的50年不變已成昨日黃花,連香港書店老闆都因為賣禁書被消失。

所以若以公理正義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誠實的說,美國可能會賣台,但中國賣台的可能性高得多。

那麼到底還有不得不為的理由要我們跟著中國這位老大哥呢??

覺得共產黨很棒很好的中國人,多是因為那些受苦受難的少數人跟他扯不上關係,對於弱勢者被犧牲的慘狀,例如被強制遷移的,大可以視若無睹既不關心也不難過,這種價值觀偏偏跟我們台灣人背道而馳,我們看到國家裡有弱勢被欺負了,全國大多數人感同身受,都想討回公道,從洪仲丘,張藥房等等,但中國人普遍來說,恐怕多是覺得你自認倒楣算了,中國還有更需要擔心的事。

兩個國家要統一不是併吞,那應該是雙方有共同的價值觀與信仰,如今中國信仰力量,台灣信仰民主自由,完全不在一個道路上,自然不應該統一。如果中國放棄武力用和平方式追求台海統一,並且不是口頭說說,而是逐漸降低台海的軍事配置,轉移到其他邊境,降低軍事壓迫,推動各項互利的政策,建立雙方互信,那才是追求統一的正確方式,因為統一追求的應該是人民的融合,而不是為了台灣的地理位置,經濟地位,人民如果融合,統一自然水到渠成,政府不用推動,人民都會有需要,但要強求統一,只是令人反感,手段用暴力恐嚇,只代表你要的純粹是土地,為的是戰略優勢而非人民的需要,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我們可以用誅心論說,美國政府也是要戰略優勢,但是卻在臺灣關係法裡面寫得很正義,為台灣人民的人權不受妨害,但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中國古書就有寫,反而實踐的卻是美國人而不是中國人。

事實上,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台灣,對雙方才有好處,使得亞洲的多樣性增加,有不同的經濟策略可以互相比較,政治上也可以互相學習,如果抹除掉這些多樣性,會替中國人民帶來甚麼實質的好處呢??至於所謂的戰略地位重要,其實也是因為採對抗的做法才會走向地緣政治觀點,如果中國採取合作與競爭,而不是對抗與擴張,又哪需要甚麼戰略要點呢??不要忘了,在軍事上,目前除了俄羅斯沒有國家具備攻擊並占領中國國土的能力,但俄羅斯勉強可算是中國的盟國,美國則只能攻擊卻無法占領。可惜目前共產黨的思維還是擺脫不了脫離圍堵的想法,其實美國圍堵你,你只要把圍堵者全部變成你的盟國,自然就脫出圍堵圈了。

參考

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馬習會為什麼傷害台灣民主?馬英九和朱立倫為甚麼不懂?投資界金童為甚麼也不懂?

我常常看到有許多產業界投資界的人物,邏輯思維與判斷非常縝密,但在政治領域卻並不用同樣縝密的邏輯思維去判斷,在財報分析上可以有堅實的資料基礎,多年的追蹤產生敏銳的直覺,能夠輕易辨認出媒體報導是業配文出貨文,還是真有其事,但在政治領域的立場與主張背後卻沒有立論基礎,只憑報章媒體片面之詞不做更深層的分析,或者僅憑對政治人物的偏好與印象分數,就表示自己的主張;

在投資領域如此重視細節,一絲一縷的線索都不放過,但是對於政治領域下判斷所用的力度卻是如此輕忽,當然,一方面是立即的損失與獲利,一方面則是不容易看出背後影響,甚至要好一段時間才能夠知道政策最終的影響為何,比較起來政治是沒那麼容易取得以投資為主要興趣者的夠多時間精力來關注。畢竟短期的好壞不痛不癢,不像投資判斷錯誤有可能立即反映出來。

不過,既然一天可以看幾萬字都不止的財經資料,看個幾千字的政治分析應該也不困難吧,何況,只要對產業分析過,政治分析的邏輯其實並不脫其宗,利益分配,力量強弱的對比,合縱連橫以求生存,運籌帷幄以求破敵,基本層面都是一樣的。

李敖曾經說過,你可以罵人王八蛋,我也可以罵人王八蛋,但我跟你的不同在於,我可以拿出證據證明他是王八蛋。對於政治分析的判斷,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料基礎,想要當一日球迷,那就只能淪為罵人王八蛋,卻說不出為什麼人家是王八蛋之流的酸民了。

蔡英文為什麼認為馬習會傷害台灣民主?如果你不懂,可以等一天,相關的分析文章會寫出一大堆,英文的中文的都有,再等12~24小時,比較深入的或比較合理的分析文就會在臉書等社群媒體浮出來。只要看個5到10篇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文章,你就能夠大致的了解,為什麼蔡英文會做這樣的描述,或者甚至他自己也會解釋,當然也許我們這些政治門外漢一樣看不懂,還是得靠分析文才能夠了解整體的脈絡。

我也不懂為什麼馬習會傷害台灣民主,所以花了一個小時左右google了一下相關熱門討論的文章,過程中也剛好看到了以下的影片,我認為蠻能適切的說明為什麼馬習會傷害台灣民主。


from 1:02
「我尊重這些年輕人的熱情,因為他們深深地為自己的家庭感到憂慮。但你們也須知道一點,我所說的話是代表美國的總統,代表這個整體。」
「如果我能不靠國會的審核、按照法律條文來執行政策,那我會這麼做(指廢除強制遣返這類規定)。」

「但我們是法治國家,這是我們傳統的一部分。」
「簡單的辦法就是,我大聲嚷嚷,假裝自己有辦法解決;然後那個解決辦法可能是違反法律的。」「我現在走的是那條困難的路:透過我們的民主程序,來達成我們共同的目標,但這不會和大聲嚷嚷一樣簡單,所以我們需要這個議場,一起完成它。」
歐巴馬解釋為甚麼他必須走議會監督的方式去通過法律,當然這與馬習會有些不同,因為馬習會不是法律也沒有訂定條約,但是,沒有一位理性的正常人會否定馬習會具有非常大的政治意義,在其中,馬總統在國際記者會確認一中原則,我們先不去否定一中原則的對與錯,但一中原則跟一中(原則)各表(各自表述)相比來說,意涵上是台灣退了一步,那我們有沒有因此而換得甚麼呢?與中國領導人見面就是我們得到的好處,象徵雙方關係向正常化多走一小步,但這個進展是沒有恆久性的,因為沒有條約或共同聲明去確定,至於一中原則能不能也因為總統換人而放棄呢?我們也沒給對方恆久性的保證。

馬習會的合理性問題應該是首要該討論的,或許有人會說,只准蔡習會不准馬習會是雙重標準,蔡習會你就不會要討論,這是一種模糊焦點,我們希望無論蔡習會或馬習會都應該有一個合理的程序,這個程序應該要兼顧總統外交職權的機密性,但也要保留給人民知情,議論,介入或反對的一定空間,所以後續的一些法律觀點上的分析文也是針對這部分在討論。

首先要先說明的是,最需要遵守法律的是政府,為什麼呢?因為政府有權力,如果政府不守法的侵害相對於人民來說是大很多的,影響是廣泛的,一位總統要與敵國領導人見面他的合法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種會面是重大的政治事件,絕對會讓許多人擔心政府是否與敵國有甚麼協議,影響到台灣人的權益。而馬英九過去幾年的作為也使得國民對他的信賴感很低。倘若馬英九可以合理的說服大家,而馬習會又有讓大家不感到有退讓,甚至是平等尊嚴的結果,我想,應該不會有太多糾結於法律的討論,因為在政治運作中,法律是要去補此政治運作合理性不足的漏洞的,如果合理性不足的現象沒有被揭露出來,也就談不上法律觀點的討論了。

我第一個看到的文章是引用憲法63條。
憲法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所以黃丞儀認為,馬習會舉辦之前就應該讓立法院有參與的機會,也才能夠監督總統在其中是否都有遵照人民的共識與底線,而馬總統並沒有這樣做,所以他提出:立法院應即彈劾罷免總統馬英九。因為如果連屬於低度政治行為的通商、通航,都需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應經立法院決議」,那麼會引發龐大政治效應的兩岸最高領導人政治性交往,難道不屬於憲法規範層次的「國家重要事項」
接著廖元豪回應:馬習會不該要立法院許可,因為大法官釋字627號解釋,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資訊,總統如認為公開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就可以不予公開。其餘國家機關行使職權,如涉及此類資訊,應予適當之尊重。
黃丞儀又再回應:關於〈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的十項說明,因為同一號解釋(627號解釋)裡面,就在這段敘述之後,大法官緊接著說:「惟源自於行政權固有權能之『國家機密特權』,其行使仍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憲法基本原則,而非憲法上之絕對權力。」而且627號解釋是針對總統可否主張國家機密特權來拒絕作證或拒絕提出證物,並不是針對政策形成階段要不要循正常的行政立法關係,進行溝通。如果說所有涉及外交事務都變成國家機密特權範圍,那權力分立體制幾乎已經廢掉一半了。
張嘉尹也來回應廖元豪說:關於馬習會憲法爭議的側寫,因為國家安全、國防與外交雖然屬於總統權限,但是這等重要事務,憲法的設計並沒讓總統可以獨自決定,憲法的常軌是要經過行政院與立法院的參與,甚至在重大事項上,有可能回到一個直接民主的層面上來處理,更何況,與最大敵國之間的政治性交往涉及極端重大國家安全與人民未來福祉,甚至觸及國家的主權獨立性,怎麼可能是瑣碎的、一般性的國家領導人見面聊天,這種輕描淡寫即使是對於一般人而言,也是太過扭曲事實的講法。

看完以上這些討論,其實並不比看投資文章財經文章更困難,如果會,那麼應該堅持一段時間,就會慢慢的變簡單,我個人看完後,結論是馬總統有更好的做法,只要他能夠讓立法院參與討論其內容,不過,這其中還有時效性的問題,但時效性的問題是對馬英九與國民黨才有意義,對於全民來說,重點應該是彼此的立場攻防不要落於下風,也不要失去原來的立足點,才是最重要的,希望,未來的蔡習會能夠走經過立法院討論的途徑,降低爭議,其實這也減少總統本人承擔的壓力,民主國家本來就應該人民有權,以及人民自己承擔自己的選擇。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影響我一生的一個小故事-千金市骨

故事原文來自於戰國策

《國策·燕策一》 
郭隈先生曰:「臣聞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馬者,三年不能得。涓人言於君曰:『請求之。』君遣之。三月得千里馬,馬已死。買其首五百金,反以報君。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馬,安事死馬而捐五百金?』涓人對曰:『死馬且買之五百金,況生馬乎?天下必以王為能市馬,馬今至矣。』於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馬至者三。今王誠欲致士,先從隈始;隈且見事,況賢於隈者乎?豈遠千里哉?」

白話文:郭隗先生對燕昭王說:「我聽說古代的一位國君,想用一千兩黃金購得一匹千里馬,三年也沒有買到。他的一位近侍說:『請大王派我去買千里馬吧。』於是,這位國君就派這近侍帶上千兩黃金去買千里馬。三個月以後,這近侍發現了千里馬,但是這千里馬已經死了。近侍就用五百兩黃金買下了死馬的頭,帶回以報告國君。國君一見死馬的頭,又聽說是花五百兩黃金買的,便十分憤怒,斥責近侍說:『我讓你去買活著的千里馬,你怎麼帶回個死馬頭,還花了五百兩黃金?』近侍不慌不忙地回答說:『這死馬頭咱都花了五百兩黃金,要是活的千里馬得花多少呢?這一來,天下的人一定認為大王您能買好馬,那好馬很快就到了。』果然,不到一年工夫,這位國君買到了三匹千里馬。——如今,大王您真的要招攬天下的奇才,請先從我郭隗開始。如果像我這樣的人都能得到您的賞識,就不用說那些比我本領大的人了。那些有大本事的人,會從四面八方來投奔大王,何止千里之遠呢。」



這個故事原意是燕王為了找尋人才詢問郭隈先生方法,他不是說道理而是先說了一個故事讓國王思考,要買千里馬就先用重金買千里馬頭骨,展示你的真心誠意,那麼就有人帶真正的千里馬出現了。

先思考第一層面,為甚麼國君已經要宣稱要重金買千里馬,卻三年都買不到?我想到的是,古代交通不便,若要從遙遠的地方帶回千里馬,首先要付上代價,買千里馬的資金,路途的盤纏與照顧千里馬的費用,甚至還要考慮到千里馬可能會損耗的問題,假使一次只帶一匹恐怕賠錢,而一次帶個好幾匹,卻不了解這位國王會不會跟我殺價?所以,在不能確定這位國王對千里馬的渴望到甚麼程度之前,就不能確定是不是檔賺錢的買賣。

第二層面,我認為這個故事可以應用到太多情境中了,例如:想找員工、合作夥伴,我們都會觀察他是不是真心要投入,因為能力可以養成,但態度往往難以有大幅的改變,其實這種情況,我們常常就像是故事裡的商人,觀察對方是不是那位願意花不划算的五百金買沒用頭骨的國王?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確定願意他投入的程度。

第三層面,勉勵自己在所有事上都願意成為那位為了目標就算只先得到象徵性的頭骨也願意先浪費錢精力時間投入的人。在社會上有機會與人合作的話,一定必須知道,大家都在互相觀察你到底是不是那位願千金市骨的人,就像績優股社團訂下一些需要稍微付出的規定,我自己認為也不脫這個道理,你的付出內容其實不是真正的重點,你的付出能證明你的態度才是重點。

如果你只是想弄一頭千里馬來玩玩,那想要把千里馬當事業的伯樂,恐怕就會把你跳過了,足夠的投入當然不能保證成功,但連小小投入都躊躇再三了就更不可能,但如果你的態度是一定要買到千里馬,為了無用的頭骨投大錢來證明哥是玩真的,不對稱的支出卻變得非常合理的付出了。

想要買到便宜股票?不也是如此?你首先就必須要放棄手頭的資金去選擇持有股票,也放棄了潛在的其他投資機會,股票的價格是市場投票的結果,不是你能掌控的,公司獲利好股價不見得漲,獲利不好也不見得跌,你能做的只是估計好你能承受的風險,然後勇敢投入,希望市場如你預期的反應到股價上。

在獲利之前,你恐怕要花上不少的時間精力投入,接著你還會被情緒的波動不斷的打倒,爬起來,再次打倒又再次爬起來,過程裡你將不斷的懷疑自己,推翻自己,如果你的資金是那麼微小,這整個過程絕對不會讓你覺得很划算的,你是不是真的要花千金買那千里馬的頭骨??如果是,那我絕對可以確定,你不單單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勝利,為了證明你是對的。
看似蠢笨的犧牲與不計代價的投入,如果加上精密的計算,以及足夠的耐心,甚至需要一點運氣,就比別人更有機會得到你想要的。

我想到的延伸層面,就是大家講的本夢比,其實我並不認為本夢比完全是不好的,本夢比代表大量吸引超出需求的資金到某個產業或某間公司去,雖然這可能會使投資者的資金大幅虧損,但另一面則是會盡可能的吸引到夠多的千里馬進入這個產業,最終常常使得該產業成功,如果每個投資者都像本社團的成員那麼精明,那麼新創的產業就不容易獲得資金了,不過這可能也會因著我們資金規模的成長而改變,我很好奇的是,巴菲特的資金有多少放在較難以用財報評估的新創產業上?或者說是VC上?

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IPC 於Windows環境下各種做法的蒐集


  • WM_COPYDATA
    • http://delphi.ktop.com.tw/board.php?cid=30&fid=72&tid=106689
    • 那麼WM_COPYData它幹了啥?  windows 系統自己訂的東西,無非就是要讓 不同 proceess 可以溝通。於是當 exeB的5000的位址送過去時,windows會偷偷的把 exeb 的內容印射到 exeA可以讀到的地址,這裡當然很玄的技巧。但你就想像,windows讓接收訊息的那方可以神奇的去抓別人家裡的資料。

      若你真的不想用 windows提供的這個方法。你可以
      1/ 寫一個dll,並設定該dll可以分享資料,然後讓 exea 與 exeb 都載入該dll
      2/ 也可以用 socket 方式
      3/ 也可以用 fiemapping的方式
      4/ name pipe 方式